丁屋發展商透過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等多名中間人,向多名原居民違法購買其丁權,並在申請興建丁屋時詐騙地政總署。區院經審訊後,早前裁定發展商與11名原居民串謀詐騙罪成,成為首宗「套丁」被定罪的案件。法官今日(4日)判刑時力斥被告視丁權為生財工具,更兩度指依賴原居民誠實申請建丁屋的制度是行不通,表明不可助長歪風,遂重判發展商入獄3年,11名原居民遭判囚2年半至2年10個月,所有被告在判刑後立即提出上訴。新界鄉議局十分重視該案,派出大律師謝英權聽取判刑。鄉議局在判刑後發表聲明,強調丁屋是《基本法》保護的合法傳統權益,並呼籲各原居民保持克制。地政總署則指會取消涉案私人地段發出的建屋牌照,並會借鑑這宗案件經驗,加強與執法部門合作跟進可疑個案。12名被告為村屋發展商李欽培(82歲)及11名沙田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32至80歲)。他們早前被裁定22項串謀詐騙罪成,而首被告被控向莫錦貴提供利益的提供利益罪,則罪名不成立。今日共有逾100人到法庭旁聽,不少女親友在得悉被告遭判囚後都哭成淚人。辯方呈上逾50封求情信,包括涉案大輋村的村長和原居民,信中指案中的「套丁」行為普遍,村民都不知此舉違法。其中村長在信中說:「假若賣丁不合法,為何各大鄉村能以大興土木,而小村卻是日夕凋零?」不過,法官就此質疑,相關部門對情況視若無睹。有村代表則批評政府多年間未有提醒他們,才令原居民習非成是。法官表示,政府的確曾應鄉議局要求,修改申請丁屋建屋牌照的申請表,但不可理解為政府容許「套丁」。法官續指,現時申請丁權的制度是一套信任制度,建基於相信申請的原居民不會弄虛作假,但此套信任制度已在新界行不通。法官認為本案是經精心部署,被告使用地契等假文件和作假聲明,並有專業人士協助,令官員審批時難以察覺。在田土廳註冊的假交易屬公開文件,將會誤導政府和公眾,令他人對制度失信心。首被告是案件的始作俑者,刑責最重。案發於2008至2011年間,22名原居民包括第2至12被告,向地政總署申請於沙田大輋村、即自己持有的農地上建丁屋。但他們在申請前,把自己的丁權以13萬至25萬元不等,賣給首被告控制的公司(即「套丁」);原居民聲稱持有的農地,仍然是由首被告控制,最終地政總署批出大部分申請。 Read more [...]
英國樸次茅斯一名女子在超市購物時,見到老伯傾盡身上所有都不夠錢買食物,艱難地把雞蛋、麵包逐一捨棄,她深感悲傷,立即主動為他結賬,並在社交網分享事件,希望引起大家關注長者。34歲的特里曼(Amba Goodwin Tremain)周二在Facebook發文,劈頭就說「我幾乎在超市哭了出來」。特里曼說她挑選三文治時,發現一位80多歲的老伯靠著輔助架,「看來有點邋遢,在店內以蝸牛速度拖著腳走」。付款時她排在老伯背後,見他掏盡身上所有零錢付款,並加上扣賬卡繳清餘額,可是,「他的卡被拒絕了,他開始翻他的購物袋,拿走些蘇格蘭蛋、一個牛角包以及也許一小排朱古力」。特里曼為之心酸,低聲向收銀員說願為他付尾數,收銀員就對老伯說:「都好了,先生。」若無其事向他遞上扣賬卡拒絕扣款的收據,老伯拿了貨品就走。好人不只一個。當特里曼守承諾「找數」,支付3英鎊(約35港元)的尾數時,收銀員說:「1英鎊(約12港元)算吧」。特里曼說自己與收銀員低聲說話,老伯大概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她說:「看到他的卡被拒絕,他將貨品拿走,我不能袖手旁觀。但我的朋友家人卻說一般人都不會這樣做,怎能這樣子?想到有多少長者受這種苦,令我真的難過。」她的帖文獲轉載逾500次,有網民大讚「世界需要多點像你的人」,「祝福你!不太多人會這樣做」。英國《每日郵報》 Read more [...]
【文匯網訊】(記者 李自明)特區政府相繼就港珠澳大橋工程及高鐵工程延誤的超支,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曾在審議創科局撥款時果斷「剪布」的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4日強調,市民對拉布有很大意見,有人更希望他不要「手軟」和「縮沙」,而倘無人拉布,他就毋須「剪布」。他稍後在主持審議工程追加撥款時也會依法辦事,合情合理地處理,並希望議員在會議上「真正提問」,而非拖延撥款。陳健波4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財委會原定本月18日開會討論港珠澳大橋,但特區政府應趕不上議程,他正徵詢議員能否在本月28日至31日加開8小時會議,但要配合各議員日程,似乎不樂觀。根據過往慣例,要有逾半議員答應才可以加會,倘未能加會,1月會議要更加密,例如周六全日開會。定「死線」反令開會更有意義他認為,特區政府對於港珠澳大橋工程及高鐵工程的「死線」,分別是1月及3月,若1月31日都未能對港珠澳大橋的議案有表決,就要先討論高鐵工程,因高鐵若未能通過撥款便要停工,對香港的財政及聲譽也影響大很多,而港珠澳大橋相對只涉及50多億元,若不獲通過可啟動「Plan Read more [...]
【文匯網訊】本網綜合報道,為期兩天的中非合作論壇峰會4日上午在約翰內斯堡杉籐國際會議中心開始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開幕式並發表主旨演講,系統闡述中國發展對非關係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主張。習近平致辭時提議,將中非新型戰略夥伴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中方願在未來3年同非方重點實施「十大合作計劃」,提供總額6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本次峰會由習近平主席同南非總統祖馬共同主持,50個非洲國家的元首、政府首腦或代表以及非盟委員會主席出席。峰會的主題是「中非攜手並進:合作共贏、共同發展」。會議將重點圍繞工業化、基礎設施、綠色發展、農業現代化、醫療衛生、減貧惠民、貿易投資便利化、人文交流、和平安全等領域規劃中非務實合作。為推進中非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建設,中方願在未來3年同非方重點實施「十大合作計劃」:中非工業化合作計劃、中非農業現代化合作計劃、中非基礎設施合作計劃、中非金融合作計劃、中非綠色發展合作計劃、中非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合作計劃、中非減貧惠民合作計劃、中非公共衛生合作計劃、中非人文合作計劃、中非和平與安全合作計劃。習近平在講話中表示,為保障「十大合作計劃」順利推進,中國將提供總額6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據中國外交部官員介紹,峰會將審議通過《中非合作論壇約翰內斯堡峰會宣言》和《中非合作論壇-約翰內斯堡行動計劃(2016-2018)》兩個成果文件,闡述雙方對中非關係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的看法和主張,對未來3年中非各領域合作進行全面規劃。峰會期間,習近平主席還將同與會非洲領導人在一系列多雙邊場合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中非合作論壇是中國與非洲友好國家2000年共同發起成立的中非間集體對話與合作機制,目前有中國、50個與中國建交的非洲國家和非盟委員會共52個成員。論壇每3年召開一次部長級會議,在中國和非洲國家輪流舉辦。迄今,論壇已舉行過1次峰會、5次部長級會議,此次是論壇峰會首次在非洲大陸舉行。 Read more [...]
記者:陳展鵬 香港七人欖球隊主力球員湯麥堅,與死神擦身而過!他早前駕駛電單車往訓練途中,在紅磡康莊道遭「爬頭」切綫七人車撞飛,險翻落三十米下路面,手腳多處擦傷,內臟受損無法出賽,警方其後拘捕七人車醉酒司機。意外經過被途經車輛「天眼」拍下,麥堅呼籲該車主向警方提供片段「母片」,以便頂證違法司機。七人欖球港隊主力湯麥堅,遭違例切綫七人車撞險死。被捕司機姓馬(三十五歲),涉酒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項罪名,獲准保釋,月中再向警方報到。與死神擦身而過的湯麥堅(Tom Read more [...]
納稅人虛報個人進修開支判刑覆核後被改判入獄 *********************   就早前一對夫婦被裁定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的案件,觀塘裁判法院今日(十二月四日)完成判刑覆核聆訊。裁判官判處首名被告即時入獄,刑期兩個月及罰款90,000元(每項控罪罰款10,000元),另加一筆78,407元的罰款(相等於逃繳稅款的100%)。次名被告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三年及罰款70,000元(每項控罪罰款10,000元),另加一筆49,256元的罰款(約相等於逃繳稅款的116%)。首名被告表示會就判刑提出上訴,獲法官准以保釋。  法庭於今年七月七日裁定現年四十九歲的首名被告九項蓄意意圖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觸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2條第(1)(c)款,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三年及罰款90,000元(每項控罪罰款10,000元)。四十四歲的次名被告則被裁定七項蓄意意圖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觸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2條第(1)(c)款,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三年及罰款70,000元(每項控罪罰款10,000元)。律政司其後就兩人的判刑申請覆核。  稅務局歡迎法庭的裁決,並提醒納稅人,《稅務條例》訂明逃稅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  案情透露,首名被告在他的二零零二/零三至二零零六/零七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申索個人進修開支扣除的金額每年為40,000元,而在二零零七/零八至二零一零/一一課稅年度每年為60,000元。稅務局經調查發現,首名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詳情或證據以支持他所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他聲稱所申索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是用作支付有關工作增值的私人補習費,亦不知道該等費用不能扣稅。首名被告在二零零二/零三至二零一零/一一共九個課稅年度虛報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總額達440,000元,逃繳稅款合共78,407元。  次名被告在她的報稅表內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二零零二/零三至二零零六/零七課稅年度各年申索金額達40,000元,二零零七/零八及二零一零/一一課稅年度的申索金額分別為29,600元及22,000元。稅務局經調查發現,次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詳情或證據以支持她所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她聲稱所申索的部分進修開支是私人補習費用,亦不知道該等費用不能扣稅。次名被告在二零零二/零三至二零零七/零八及二零一零/一一共七個課稅年度虛報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總額達251,600元,逃繳稅款合共42,456元。  《稅務條例》規定,就訂明課程所支付的個人進修開支,或指明的教育提供者或協會主辦的考試所支付的考試費可獲稅務寬減。有關申請扣除的證明文件須保存七年(即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六年)。稅務局會對稅項扣除的申索進行抽查,並會要求納稅人提交證明文件以供審核。 Read more [...]

201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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