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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港聞- 銷監局首宗檢控同珍集團涉違規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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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僅口頭警告 成無牙老虎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富雅閣在2014年2月至5月接連售出13伙,單位面積211至233方呎,成交價220萬至272萬元,呎價9,692至11,674元。不過,之後有3伙取消買賣合約。根據部份已成交的買賣合約顯示,買賣合約加入必買必賣條款,不准買家撻定。至於3伙已取消合約的單位買家,則獲賠雙倍定金。
《一手條例》自2013年4月29日起生效,距今快將3年,不過之前銷監局只作口頭警告,故條例被稱為無牙老虎。新例實施後,長實(1113)大埔嵐山要求準買家簽「無睇樓同意書」、恒地(012)元朗尚悅樓書出錯等大型發展商項目都曾被銷監局批評及強烈關注,但未有檢控。
當局至今共收159宗投訴,但只向一直缺乏賣樓經驗的同珍集團「開刀」。《一手條例》內有120條刑事罪行,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當中包括涉及資訊誤導、虛構或失實陳述等。
曾任規管一手樓銷售督導委員會委員、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對於條例執行多年才作出首宗檢控表示失望,認為新例後「發展商根本冇變乖到,之前有啲個案已經有足夠證據控告,但銷監局只作口頭警告,係執行條例太過審慎」。他希望在首宗檢控個案出現後,銷監局不要過份保守,增加阻嚇力,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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