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來自內地中年婦承認去年五月至十二月間,教唆十三歲親生女,向其三十九歲李姓同居男友的富二代學生賣身,以換取對方贈送附屬卡,男友另涉恐嚇強姦女童,趁她入睡後掀裙底非禮。中年婦昨被判囚一年,其男友則脫罪。法官表示難以想像女被告要求女兒與人性交,破壞女兒對她的信任,特告誡她「唔好再講、強逼女童做唔願意嘅事」。李散庭後表現風騷,除大唱歌曲《憑着愛》,又稱要做韋小寶及吃海鮮慶祝。

四十歲婦人早前承認企圖促使年齡在廿一歲以下女童與人非法性交罪,昨被判囚一年,她表現平靜,離開犯人欄前,依依不捨向男友揮手道別。

女被告律師求情稱,她九八年與前夫結婚後,發現患上思覺失調及躁狂症,○一年產女後精神病愈趨嚴重,企圖用鐵綫殺女再自殺。患病多年令其人生價值觀扭曲,認為「人生沒有精采片段,就不值得過」,故要爭取認識上等人、有錢人。她亦埋怨母親當年無為她介紹,不想女兒似她一樣不幸,故為她鋪路,曾於女兒五歲時,替她報名拍廣告,期望她過「精采人生」。女童昨為母親撰寫求情信稱,仍「嬲及憎恨」母親,惟擔心她被判重刑。

法官姚勳智表示難以想像女被告要女兒與人性交,更向她表示「遲早都要做」,女童現自我形象低落,不敢單獨見母。母女關係破裂對被告而言已是很大懲罰,告誡她「關係破裂要一段時間才能修補」及「唔好再講、強逼女童做唔願意既事」。

姚官又認為,女童不肯定非禮細節,並不排除案中恐嚇內容是戲言或妄語,故未能判斷男被告有意圖使女童受驚,裁定李脫刑事恐嚇及非禮兩罪。

男被告得知脫罪後,大唱《憑着愛》的「就算始終失意倒運人生已再沒苦惱」歌詞,稱會探監時唱給女被告聽,鼓勵她。他又稱已有新女友,自己要做韋小寶、娶七個老婆,但會讓女被告做「大婆」,又指女被告不會嬲他,但「下次唔好搵有細路仔嘅女朋友」。

女童父親到庭支持兩被告,他稱判刑「唔重唔輕」,「前妻入去靜下都好」,又稱女兒現與他同住,但仍不敢見母。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二一–二○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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