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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仔網上呼籲衝立法會裁判官明言要教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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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IT行業的高登網民於去年11月18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香港高登討論區上留言指「政總同立法會入面有好好食嘅23鰷」,被指煽動他人包圍政總及衝立法會,被控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網民今在裁判法院認罪,遭還柙至10月29日判刑,裁判官明言要「協助、教及教訓這年青人,確保以後做事會深思熟慮」。
被告黃恒達(22歲)於討論區留言指:「今晚10點我朋友同我講政總同立法會入面有好好食嘅23鰷,呢條魚可以話魚中珍品,大到不得了,要好多人先食得晒」。他求情指當時佔領運動已達8星期,社會氣氛緊張、警民關係到了低點,被告是對時局的不滿而衝動犯案,現已感到後悔。由於已找到新工作,希望獲保釋候判。
惟裁判官指被告的留言是呼籲他人衝立法會,而且維時多個小時,不可能是一時衝動,決定在還柙期間領取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及青少年罪犯評審委員會報告,並明言判刑會著重考慮該青少年罪犯評審委員會報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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