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捷運殺人魔鄭捷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釀成4死22傷,一審遭判4個死刑、144年半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再提訊鄭捷開庭。審判長當庭問鄭捷有沒有話想對家屬說,鄭捷突然說:「我沒有否認犯罪,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有調查。」此話一出,立刻引起旁聽席家屬一片譁然,痛斥他是「人神共憤的人渣」。但他今日首度在庭中向被害人道歉:「對我犯下的犯行,對被害人感到抱歉,我也知道現在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別的刑度,所以不是為了脫罪才講這些話。」

合議庭審判長今日問鄭捷為何選在捷運車廂犯案,鄭捷回說,因為車廂空間封閉,比較好下手;審判長再問,為何選擇這些人犯案,鄭捷說,因為這些人就在附近;審判長接着問,為何犯案後會走出車廂,鄭捷僅簡短答:「不知道」。

審判長再問鄭捷,為何選擇鈦鋼刀犯案,難道不知道鈦鋼刀會致人於死嗎?不料鄭捷竟高傲的回答說:「知道,但我不想說」。審判長再問他,為何要這樣做,鄭捷竟說:「我以為馬上就會被警察用槍打死。」最後審判長給鄭捷機會,問有沒有甚麼話要對家屬說,不料,鄭捷竟說:「我沒有否認犯罪,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有調查,其他的交給律師表示意見。」

此話一出引起旁聽席家屬一片譁然,因此在審判長逐一詢問家屬意見時,有家屬便氣憤痛罵鄭捷是「人神共憤的人渣」。

鄭捷律師在庭中質疑,法院沒調查對鄭捷有利的證據,包括他有教化、矯正的可能性,以及他患有葛瑞夫茲氏症,必須進一步治療,且鄭捷是否因罹患此病症導致他犯案,法院也沒詳加調查。律師怒批,一般人可以不懂法律正當程序的要求,法官檢察官不應不懂,司法人員應維護法律,而不是民意。律師並主打檢方委託台大做的精神鑑定程序違法,指一審委託警大教授做的心理鑑定沒否定鄭捷有教化可能,本件不應判死。

今上午開庭時,法官提示相關卷證,讓檢辯雙方表示意見,鄭捷律師認為,根據專家證人的證述,可證明鄭捷只要多花點時間,就有教化的可能,也因此鄭捷不該判死刑;但公訴檢察官認為,鄭捷造成重大死傷,應判死刑。

台灣《蘋果日報》

Comments

Leave a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