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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港聞- 協和小一叩門試題外洩四女教師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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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最高可判監5年
四人昨否認控罪,控方透露將有22名證人,包括廉署人員及協和教職員,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14日預審,准各人以現金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即不可與校內職員提及案情。代表黃的律師表示,她是在廉署人員威迫及利誘下作出招認,將反對警誡供詞呈堂。另有辯方律師表示本案不涉金錢利益。
律師梁永鏗接受訪問時指,本案控罪中的「電腦」一詞,可泛指桌面電腦、手提電腦、以至手機等內置中央處理器的電子產品。本案中教師被指用手機拍下試題,並疑經網絡傳輸,故亦算取用電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五年。不過,假若有人單憑記憶記下試題再轉告他人,則難以起訴。
協和為本港老牌小學,其創辦可追溯至美國傳教士碧盧夫人(Mrs. Bigelow)於1911年在廣州西關創立協和幼稚園。涉案協和前身是1947年於九龍塘根德道開設的協和私立小學,其後多次搬遷,上世紀六十年代搬到現址,1969年轉為津貼小學,並獲政府撥出鄰近土地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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