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羅夢熊昨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就去年大型違法「佔領運動」拘捕955人,當中209人已經司法程序處理,140人完結檢控程序,當中100人要承擔法律效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令,以及不提證供接受簽保守行為令;另有23人被判無罪,17人獲控方撤銷檢控。警方亦就去年應付「佔領運動」的警務工作進行大型檢討,包括檢討執法、行動支援、戰術運用、人力、公共及傳媒關係等多個行動項目。

  羅夢熊表示,警方日前亦曾拘捕48名懷疑是「佔領運動」的組織者或煽動者,有關調查亦在今年3月已完成,現已交予律政司考慮是否會作出檢控。

  將落實成立「應變大隊」

  警方早前就去年違法「佔領運動」的警務工作完成初步檢討,稍後會撰寫報告予內部參考。警務處行動處處長劉業成表示,檢討層面遍及10多個範疇,包括行動策略、執行、指揮架構、警力支援安排、戰術訓練運用、後勤支援、刑事調查、交通管理、資訊科技運用、公眾關係、傳媒合作,以及內部士氣等。警方參考有關檢討結果後,已經逐步落實多項措施,以應付日後大型公眾示威活動,其中將會在總部和五大總區落實成立「應變大隊」。

  劉業成說:「應變大隊組合要包括有軍裝、刑事調查人員、傳媒聯絡隊的人員,我們亦需有搜證,證據搜集的人員和公眾聯絡助理人員在內,每個大隊我們會加強搜證能力,所以每一個大隊都會添置一些攝錄器材。而在每一個總區大隊內,我們都會組成一個行政管理大隊能夠統籌、支援後勤工作。另外,警方亦發覺『日峰行動』一期和二期時,曾聘請退休警員擔任警務助理,為警隊提供後勤支援是非常重要,能保持其他警力治安,所以這個亦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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